黃島這兩人被行拘、3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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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芳于 2021/07/08 11:00:41 發(fā)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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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半島都市報西海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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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3日,抓獲毆打他人違法人員李某(男,39歲,黃島區(qū)大場鎮(zhèn)人)、黃某(男,52歲,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)、苗某(男,40歲,黑龍江省林口縣人),該三人酒后在黃島區(qū)小井村某廠房內(nèi)互相毆打,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2日,并處罰款300元;黃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,并處罰款200元;苗某已被依法行政罰款300元。
2021年6月23日,抓獲故意傷害犯罪嫌疑人潘某(女,33歲,河南省開封市人),該在黃島區(qū)煙臺東村某出租房屋內(nèi)同張某因瑣事發(fā)生糾紛后互相毆打,過程中潘某用水果刀將張某捅傷,目前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2021年6月28日,抓獲故意傷害犯罪嫌疑人蓋某(男,28歲,黑龍江省訥河縣人)、樊某(男,21歲,青島市黃島區(qū)人),該二人在黃島區(qū)江邊誘惑餐廳內(nèi)為李某慶生時,與同桌的李某某發(fā)生糾紛后將其打成輕傷,目前該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第二十六條: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:第四十三條:毆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:(二)毆打、傷害殘疾人、孕婦、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;(三)多次毆打、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、傷害多人的。第二百三十四條: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第二百九十三條: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,破壞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(二)追逐、攔截、辱罵、恐嚇他人,情節(jié)惡劣的;(三)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,情節(jié)嚴重的;(四)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。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。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,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處罰金。輕微傷的打架成本=5日至15日拘留+500元至1000元罰款+醫(yī)藥費、誤工費等賠償+因拘留而少掙的工資。輕傷的打架成本=三年以下有期徒刑+賠償金+醫(yī)藥費、誤工費等賠償+因判刑而少掙的工資。重傷的打架成本=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死刑+經(jīng)濟賠償+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。打架附加成本=民事責任費用(訴訟費+律師費+醫(yī)藥費+誤工費)+留下前科劣跡+心情沮喪郁悶+名譽形象受損+家人朋友擔心+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。法治社會的理性克制不是懦弱,喝酒也不應(yīng)是暴力的催化劑,提醒廣大居民遇事1冷靜,三思而后行,切勿沖動拼拳頭,要理性包容,互諒互讓,和諧共贏。一旦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、工作生活中與他人發(fā)生矛盾糾紛或者利益受損,要積極理性協(xié)商,及時報警或依法提起訴訟、申請調(diào)解、仲裁等,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(quán)益,化解矛盾。依法辦事可能要花費較長時間和較大精力,因為依法辦事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,而正是必要的法律程序可以保證法律適用的公正性,不要怕麻煩,法律的首要任務(wù)就是建立起穩(wěn)定、規(guī)范、有序的社會秩序。夏季來臨,天氣炎熱,人們?nèi)菀讻_動煩躁,遇事一定要冷靜,切勿因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引發(fā)肢體沖突,觸犯法律。且夜間飲酒者增多,飲酒后行為容易失控,有的酒后滋事,有的酒后躺在路邊,易對他人或自己造成傷害。提醒大家,文明飲酒,小酌怡情,但過量誤事。遇到爭執(zhí)時,保持冷靜,不要沖動做傻事,想一想違法成本,你的沖動一舉成就了你的氣焰,但造成了你的損失。若遇到對方情緒激動,有傷人意圖,一定要及時避開傷害,并馬上報警,切忌用武力解決。讓我們?nèi)巳硕甲隼硇匀耍杂X遵守法律,履行法律義務(wù),擅于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(quán)益,遇事冷靜克制,理性寬容,共同營造安全、穩(wěn)定有序的治安環(huán)境。來源:黃島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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